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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设计对酒店的影响

Post by hotelvi, 2018-4-3, Views:

  ()第一种观点:

   品牌属于企业

  品牌就像是企业的孩子,由企业所有成员一手培育。VI设计美国先知品牌咨询(Prophet BrandStrategy)公司合伙人斯科特·戴维斯(Scott Davis)在《品牌资产管理》(Brand AssetManagement)一书中指出,每一位管理者甚至雇员的行为举止、活动交际都会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和理解。@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在参与品牌的塑造和管理,都应该是品牌的拥有者。在管理者及员工的精心呵护下,品牌茁壮成长,帮助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持久销售、大量销售以及溢价销售。同时,管理者也有权利将品牌转售给其他公司。从法律上来说,企业对品牌拥有了经营权、剩余索取权和处置权,也理所当然地拥有了品牌本身。

  ()第二种观点:品牌属于消费者

  然而,仅仅认为“品牌属于企业”会给企业的品牌经营带来很大的麻烦。每年,大量的企业都会在广告、公关、促销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来打造品牌,但很多企业出现了由于品牌建设费用过高而负债累累的现象。一些专家和学者指出“品牌不属于企业,而是属于消费者”。

例如,“广告教皇”大卫·奥格威(I)avid()giIvy)说“品牌存在于消费者的认知里”;联合利华的前董事长迈克尔·佩雷直接指明“消费者拥有品牌”;营销学者科波一瓦尔格雷(Cobb-Walgren)、努贝尔(Ruble)和唐苏(Donthu)等人指出,“品牌是一个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概念。如果品牌对消费者而言没有任何意义,那么它对于投资者、生产商或零售商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链接材料l1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可口可乐公司“新可乐”的失败

    1985年,可口可乐公司董事长罗伯特·戈伊朱埃塔宣布了一项惊人的决定。他宣布经过99年的发展,可口可乐公司决定放弃它一成不变的传统配方,原因是现在的消费者更偏好口味更甜的软饮料。为了迎合这一需要,可口可乐公司决定更改配方调整口味,推出新一代可口可乐。

    起初,由于铺天盖地的广告及促销,新可乐销路不错。但销售很快下降,公众的反映令人吃惊:每天可口可乐公司都会收到来自愤怒的消费者的成袋信件和1500多个电话;一个叫做“旧可乐饮用者”的组织发起各种抗议活动,分发T恤衫,并威胁要进行集体起诉,除非可口可乐公司重新使用旧配方……仅仅三个月之后,可口可乐公司就重新提供旧可乐,并将旧可乐称为“经典可乐”,与“新可乐”一起在货架上销售。公司称,“新可乐”仍将作为其产品的“旗舰”,但消费者并不这么认为。到了1985年底,“经典可乐”的销售大大超过了“新可乐”,比例为21l

  公司迅速的反应使其避免了更大的灾难。该公司增强了对“经典可乐”的宣传,并将“新可乐”作为辅助性产品。“经典可乐”重新成为公司的主要品牌——也是美国软饮料的领先品牌。“新可乐”成为公司的“进攻性品牌”——对手是“百事”——广告中明确地比较了“新可乐”与“百事可乐”的味道区别。即使这样,“新可乐”也只占据了2%的市场份额。在1990年的春天,公司重新包装了“新可乐”,并将其作为一个延伸品牌,以“可乐II”的新名字重新推向市场。现在,“经典可乐”占据了美国软饮料市场份额的20%以上,而“可乐II”只占据了微不足道的01%。

    ()第三种观点:品牌归企业和消费者共有

    美国品牌咨询顾问弗朗希斯·麦奎尔(Francis xMaguire)提出,“一个好的品牌是企业的好想法与顾客心灵相契合的产物。”英国品牌咨询顾问彼得·威尔士(Peter-Wells)和提姆·赫里斯(Tim Hollins)指出,营销者并没有控制品牌,而是为品牌提供了成长的前提条件,营销者与购买者都在参与营销,品牌是共创的。这个观点可以从三个角度来看:(1)法律的角度看,品牌属于企业,企业拥有对品牌的各项法律权利;(2)从心理的角度看,品牌属于消费者,只有被消费者认知和认同的品牌才能为企业带来回报;(3)从管理的角度看,品牌属于企业和消费者共有,只有将消费者深层次的价值需求融入到品牌规划和传播当中,品牌才能基业长青,也才能走向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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