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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品牌形象优势的主要策略之一!

Post by hotelvi, 2014-1-13, Views:
最强品牌形象优势的主要策略之一!
我们应当清楚,一个强势知名品牌就是一类产品的象征(品牌就是产品的属性表现)。皮尔·卡丹就是时装,IBM就是电脑,可口可乐就是饮料,春兰就是空调。如果将这些品牌形象设计移植到别类行业的产品中去,人们自然就会感到驴唇不对马嘴。消费者不会向一个生产电脑的人去买药,不会向一个生产化肥的人买食品,更不乐意向一个生产马桶的人买厨具。所以说,品牌形象设计多角化是品牌管理之大忌。
“品牌万能论”是错误的。
品牌扩张的原则是:品牌繁殖,近亲有益,远亲有害。
品牌只有在同类产品中和相关产品中使用,才能发挥“月光效应”。若在不相关的行业中使用,跳出光环之外,非但无助,甚至有可能损害主品牌形象设计。品牌使用的一个原则,应该是“集中原则”。

品牌的“近位集中”和“集中一点”:
品牌“近位集中”是指品牌只在一个行业内使用;
品牌“集中一点”是指一个品牌只使用于一个产品上,即便在一个行业内也不随意扩张。
比如:
象牙处于香皂——象牙牌香波(洗涤类近位集中);
金利来领带——金利来衬衣(服装类近位集中);
海尔冰箱——海尔洗衣机(家电类近位集中);
娃哈哈果奶——娃哈哈纯净水(食品类近位集中);
长虹彩电——长虹空调机(家电类近位集中);
双汇火腿肠——双汇烤牛肉(食品类近位集中);
雀巢咖啡——雀巢奶粉(食品类近位集中);
宝马——汽车(集中一点);
百事可乐——饮料(集中一点);
红塔山——香烟(集中一点);
麦当劳——快餐(集中一点);
海飞丝——洗发水(集中一点);
美宝莲——唇膏(集中一点);
七匹狼——服装(集中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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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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