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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媒体的组合原则

Post by hotelvi, 2018-9-17, Views:

        一般而言, 广告媒体的组合可遵循以下原则。

      1. 互补性原则

 
        进行媒体组合的目的在于通过不同媒体间的优化互补,实现媒体运用的“ 加乖效应”印象。具体表现在:
 
       (1 )点面效应互补。是用两种媒体覆盖面的大小为互补条件的组合方法,以提高信息的重复暴露。当选定某一媒体作一个或数个目标市场覆盖时,还可选择一种或多种局部区域覆盖的媒体与之组合,来提高信息的重复暴露度。
 
      ( 2 )媒体传播特性互补。每种媒体都有其不同的个性和诉求特点,利用这种不同的个性,进行互补组合,可以使信息传达全面、完整。
 
      (3 )时效差异互补。是用媒体时效长短结合的组合方法,以扩大信息与消费者的接触时空,提高信息扩散度。
 
      ( 4)时间交替互补组合。这种方法是利用在时间上的交替形式式实行媒体组合。当个别主要媒体得到最佳到达率后,另种较便宜的媒体与之交替作用,提高重复暴露率,使信息送达给那些主要媒体未传达到的受众。
 
      2.有效性原则
 
       有效性原则,即所选择的广告媒体及其组合,能有效地显示企业产品的优势,能有效地传递企业的各种有关信息,  不失真,少干扰,具有说服力和感边力,同时能以其适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地建立企业及其产品的良好形象。
 
      3.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即选择广告媒体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各种现实可能性。如自身是否具有经营的经济实力,能否获得期望的发布时间;目标受众能否接触你所选择的媒体,理解这些媒体所传递的信息;当地的政治、法律、文化、自然、交通等条件能否保证所选择的媒体可以有效地传播企业的广告信息等。
 
      4.目的性原则
 
       目的性原则,即在选择广告媒体时,应当遵循企业的经营目标,适应企业的市场目标,并充分考虑广告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选择那些最有利于实现目标的广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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